
品牌形象设计是客观实体给消费者留给的心理印象。这种心理印象看得为感官与误解的集合体。
它依赖特例三个主要变量的相互作用。 (1)客观实体的属性:如餐饮食品的质量、外观、价格,品牌名称、纸盒等。 (2)主观感官的方式:如对部分属性(粤菜或川菜)的理解,或对整体的(中餐或西餐)的理解。
(3)主观感官情境:即在什么情境中感官的对象。比如,是在酒楼、食街,还是餐馆;是通过大众传媒,还是通过其他营销方式;是置放品牌的系列食品里,还是以单个品牌食品经常出现的。
这三个变量体现了客体与主体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说,一个品牌餐饮品牌食品的形象有其客观性的一面。比如优质餐饮食品绝不有可能在人们心理上产生粗劣的印象;也有主观性的一面,这展现出在消费者自由选择什么属性,以及对它的推崇超过什么程度,都会受到消费者自身价值观等心理因素的制约。
而主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也不会随着感官情境的有所不同而发生变化。例如,在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发展水平低落,物资供应缺少,在广州曾有一家“益民包点店”,所做到的肉包子馅肥又低廉,颇受居民青睐。尽管店小,设备简陋,还是夺得了好名声。
因为在那个年代低廉和解馋是人们取决于餐饮食品优劣的主要指标。然而,时至今日,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有了明显的提升,人们对肉包子的感官仍然集中于在油腻及价格便宜这两个属性上,而是讲究鲜美和环境舒适度了。这指出,人们对包点店形象的感官要素转变了,产生了新的要素体系。
因此,这就必须我们在餐饮食品的品牌形象、环境设计中不断创新,以适应环境人民生活大大提升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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